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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4
****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资质要求”由原:“(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统一修改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12月4日| 1 | 其他文件 | 补遗(1).zip | 2024-12-04 15:5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