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 |
****住宅(单间)房屋招租 |
| 01 |
招租人 |
**** |
| 02 |
所在区域/场地概况 |
详见附表 |
| 03 |
招租形式 |
公开招租 |
| 04 |
出租期限 |
自承租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 05 |
出租要求 |
1、承租人用于居住用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 2、承租人不得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
| 06 |
报名要求 |
1、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机构和组织均可报名。 2、法人、其他机构和组织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半寸照片。 |
| 07 |
现场勘查 |
自行踏勘 |
| 08 |
咨询地点 |
**市航空路97号********服务部****中心 |
| 09 |
合同签订 |
合同签订当日交清合同期限内的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
| 10 |
付费支付方式 |
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
| 11 |
装修限制 |
1、承租人装修不得改变、损坏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并符合消防法规。 2、承租人须事先向招租人报装修方案,经招租人同意后,承租人方可动工施工。 |
| 12 |
其他 |
1、承租人除交纳租金外,还须自行交纳如下费用: (1)电费以实际用量按照****公司****供电局的用电单价为标准缴纳; (2)水费按照****公司的收费标准计算缴纳。 (3)停车费:按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缴纳。 2、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不愿意作出调整的。 (2)承租人将居住用途的房屋另为它用的。 (3)承租人逾期未交租金及相关费用的。 (4)承租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
| 13 |
报名时间、地点 |
1、报名时间:自发出招租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报名地点:**市航空路97号********服务部****中心(盛世之家住****服务中心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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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人:蒋女士 杞女士 联系电话:0878-****933 0878-****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