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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黔发改法规〔2024〕42号)相关规定,对王*阳评标专家进行了扣减分(详见附件)。扣分情况已于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进行履职行为评价建议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申辩)。根据《**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第九条相关规定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6月5日,期满后转为后台保存。
附件:****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结果公告
****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结果公告
| 序号 | 专家姓名 | 评标评审地点 | 评标时间 | 评标评审项目名称 | 履职行为情形 | 行为类别 | 考核扣减分值 | 记分周期考核得分 | 履职行为考核评价生效日期 | 考核得分运用 |
| 1 | 王*阳 | ****交易中心 | 2024年11月25日 | ****超低排放治理项目 | 《**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一般不良行为情形)》第5项“接到评标评审通知确认参加评标后,不参加评标且在开标前60分钟未请假的。” | 一般不良行为 | 15 | 85 | 2024年12月4日 | 正常参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