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提升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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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2021年至2022年自然**部、****政府******厅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厅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2 版)的通知》(皖自然资登〔2022〕1号)等),推进全部设区市及有条件的县(区)实现全业务类型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的要求,推进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相关部门政务信息共享与核验,实现共享信息嵌入式集成应用,夯实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推行“无纸化”办结等提升措施。我区于2022年11月申报了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提升项目,根据省数据局反馈(由各市统筹安排)的建议,并结合市数据局《关于**市不动产市县一体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概算的批复》(黄数资〔2023〕35号)涉及**区的建设内容,本次**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提升服务采购项目预算18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公司全面支撑了我区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
2017年以来,苍穹公司一直负责我区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平台功能开发、数据整合、信息共享建设以及日常维护、数据上报等工作。截至目前,苍穹公司已为我区不动产登记开发了200多个流程功能并负责持续跟进优化;完成了**区的土地、房屋存量数据整合,涉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共计20万余条,建成了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立健全了登记数据质量长效保障机制;打通了国家层级8个部门16类接口信息共享,省级层面1个部门30类电子证照共享,市级层面15个部门31类接口信息共享,县级层面4个部门8类数据共享,自然**部门内部16类数据共享。
****公司拥有一系列专有创新技术成果
近年来,我区同市局一起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扎实开展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等工作,助力**市形成了自主创新成果29项,其中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税费“一次收缴、自动清分”、“一码一价”智能核税、嵌入式信息共享集成、线上申请人真实意思认定、立体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体系、建立应用不动产单元表、“一码管地”、测绘成果共享服务、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地籍图可视化查询服务等10余项改革成果均属**首创,打造了**领先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得到自然**部高度肯定并向**推广。
而以上创****公司根据**市及**区不动产登记改革实际需求加以研发,目前已获得1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此外,苍穹公司参与编制的《自然**和不动产三维立体调查登记规范》、《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在线真实意思表示及查验规范》等2项地方标准已正式发布实施。
(****公司承担将带来相应影响
1.系统平台需要重新开发建设。现有的不动产登记系统、网上办事大厅、APP等系统需重**设,需要较大的时间成本,且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必须重新培训上岗,以适应新的系统平台。
2.数据质量短期内难以保证。**区20万余条不动产登记数据需要重新整合、转库,工作量极大,且切转换过程中必然产生数据丢失,必须长期跟进整改。
3.信息共享接口需要重新对接。涉及国家、省、市、县(区)4级35个部门累计125类信息共享接口均需要重新对接,期间各类不动产登记所需信息共享以及提供其他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功能均无法得到保障。
4.原有改革创新成果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公司承担该项目,苍穹公司在**区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过程中“量身打造”的一系列专有创新技术成果将无法继续稳定使用,一定时期内将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秩序和群众、企业办事体验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采购人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北****开发区经海四路29号1幢8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地址:**市**区**路50号

联系电话:0559-****047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地址:**市**区环**路21号

联系电话:0559-****594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吕工

联系地址:**市**区永佳大道455号

联系电话:0559-****88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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