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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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处理厂提标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1.本项目“11.投标信息表 ”中的“暂估价”是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还是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

答复:招标工程量清单已公布各类暂估价金额,请投标人按**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执行。

2.本项目投标制作软件签章界面“11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未显示签章按钮,请问此章节是否无需盖章

答复:根据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款要求“11 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业绩及信用)自评表”无需签章。

3.请问单项合同金额满足评审加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的”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是否符合加分条件

答复:本项目不含配套管网,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1.1****处理厂工程业绩。

4.****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是否提交建设单****处理厂金额达到 3462万元证明即符合加分条件

答复:若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处理厂工程金额的,可以提供类似业绩经招标人确认(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合同的补充协议,经财评或审计的结论等证明材料)予以证明,但上述佐证****处理厂工程金额,否则不予认定。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 标 人:****;

地 址:**省****湖区五岭大道 79 号;

联 系 人:张赋;

电 话:137****88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栋 2单元4 楼;

联 系 人:唐凤娇、李伟、杨佩、黄雅丹;

电 话:0735-****561、 153****0874。

文档附件:
****处理厂提标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一期一标段)答疑澄清公告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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