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5吨肝素系列原料药产品项目

审批
河北-石家庄-正定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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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914772Y高晓东
李鹏洲**省****县
正****开发区南区梦龙街7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5吨肝素系列原料药产品项目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省****县 正****开发区南区梦龙街71号
经度:114.62932 纬度: 38.16897****审批局
2021-10-21
自正政服环评批复〔2021〕8号****
2020-07-1724000
538****
911********914772Y****
911********914772Y**正威****公司
911********436096B2024-08-01
2024-11-062024-12-03
http://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精品肝素钠25吨(其中14.4吨用于生产依诺肝素钠)、依诺肝素钠10吨、副产品类肝素13.678吨年产精品肝素钠25吨(其中14.4吨用于生产依诺肝素钠)、依诺肝素钠10吨、副产品类肝素13.678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精品肝素钠、依诺肝素钠及类肝素生产依诺肝素钠原料药的生产分甲醇工艺和乙醇工艺,交替生产使用同一条生产线及设备,经现场调查与核实,甲醇生产工艺暂不建设
市场变化,甲醇生产工艺暂不建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肝素钠车间、依诺肝素钠车间含尘废气通过集气罩/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2特别排放限值;肝素钠车间、依诺 肝素钠车间有机废气统一通过水吸收+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配套脱附冷凝,脱附不凝气引至在建工程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装置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安装CEMS(NMHC),有组织TVOC、HCl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2特别排放限值, 有组织NMHC、甲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溶媒车间及罐区废气,罐呼吸废气均通过集气管道引出由冷凝器冷凝回收后,与蒸馏塔不凝气经三级冷凝后统一进集气管网,引入活性炭吸附(配套脱附冷凝,脱附不凝气引至在建工程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装置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TVO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NMHC、甲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处理站废气通过碱吸收+生物滤塔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P7排放,有组织NMHC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有组织TVOC、氨、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设备密闭性及有组织收集处理,强化操作管理,生产车间密闭,固体粉料加料设集气罩,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液体物料卸车采用密闭管道,加强操作管理、常压物料储罐加强有组织收集等措施,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废气负压抽吸,集中处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甲醇、NMHC《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它企业标准,无组织VOCs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HC1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肝素钠车间、依诺肝素钠车间含尘废气通过集气罩/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2特别排放限值;肝素钠车间、依诺 肝素钠车间有机废气统一通过水吸收+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配套脱附冷凝,脱附不凝气引至在建工程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装置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安装CEMS(NMHC),有组织TVOC、HCl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2特别排放限值, 有组织NMHC、甲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溶媒车间及罐区废气,罐呼吸废气均通过集气管道引出由冷凝器冷凝回收后,与蒸馏塔不凝气经三级冷凝后统一进集气管网,引入活性炭吸附(配套脱附冷凝,脱附不凝气引至在建工程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装置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TVO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NMHC、甲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处理站废气通过碱吸收+生物滤塔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P7排放,有组织NMHC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有组织TVOC、氨、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设备密闭性及有组织收集处理,强化操作管理,生产车间密闭,固体粉料加料设集气罩,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液体物料卸车采用密闭管道,加强操作管理、常压物料储罐加强有组织收集等措施,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废气负压抽吸,集中处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甲醇、NMHC《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它企业标准,无组织VOCs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HC1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共同****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站处理规模:500m3/d,处理工艺“气浮+UASB+一级A/0+沉淀+二级A/0+沉淀”,PH、流量、氨氮、COD安装在线监测装置。PH、COD、BOD、SS、氨氮、TN、TP、色度、氯化物、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风机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定期外售,除尘粉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材料(纯水制备)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离子交换树脂、DMF原料桶、肝素酶原料桶、蒸馏釜残、废活性炭、滤渣、废滤布、废纳滤膜、废滤膜、脱附废液、污水站污泥、实验室废液、废药物药品、废试剂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要求;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共同****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站处理规模:500m3/d,处理工艺“气浮+UASB+一级A/0+沉淀+二级A/0+沉淀”,PH、流量、氨氮、COD安装在线监测装置。PH、COD、BOD、SS、氨氮、TN、TP、色度、氯化物、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风机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定期外售,除尘粉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材料(纯水制备)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离子交换树脂、DMF原料桶、肝素酶原料桶、蒸馏釜残、废活性炭、滤渣、废滤布、废纳滤膜、废滤膜、脱附废液、污水站污泥、实验室废液、废药物药品、废试剂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要求;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24222 30000 0 0 24222 24222
0 1.72 22.257 0 0 1.72 1.72
0 0.019 1.1129 0 0 0.019 0.01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5785 30000 0 0 25785 25785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95 0.288 0 0 0.095 0.095 /
0 0.619 8.64 0 0 0.619 0.61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500m3/d,处理工艺“气浮+UASB+一级A/0+沉淀+二级A/0+沉淀”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500m3/d,处理工艺“气浮+UASB+一级A/0+沉淀+二级A/0+沉淀” 污水总排口废水中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类、挥发酚、可吸附有机卤素(AOX)、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其修改单表4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即pH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500mg/L、悬浮物≤2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20mg/L、氨氮≤25mg/L、总磷≤3.5mg/L、总氮≤40mg/L、动植物油类≤100mg/L、挥发酚≤2.0mg/L、可吸附有机卤素(AOX)≤8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肝素钠车间、依诺肝素钠车间含尘废气通过集气罩/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2特别排放限值;肝素钠车间、依诺 肝素钠车间有机废气统一通过水吸收+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配套脱附冷凝,脱附不凝气引至在建工程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装置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安装CEMS(NMHC),有组织TVOC、HCl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2特别排放限值, 有组织NMHC、甲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溶媒车间及罐区废气,罐呼吸废气均通过集气管道引出由冷凝器冷凝回收后,与蒸馏塔不凝气经三级冷凝后统一进集气管网,引入活性炭吸附(配套脱附冷凝,脱附不凝气引至在建工程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装置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TVO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NMHC、甲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处理站废气通过碱吸收+生物滤塔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P7排放,有组织NMHC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有组织TVOC、氨、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设备密闭性及有组织收集处理,强化操作管理,生产车间密闭,固体粉料加料设集气罩,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液体物料卸车采用密闭管道,加强操作管理、常压物料储罐加强有组织收集等措施,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废气负压抽吸,集中处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甲醇、NMHC《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它企业标准,无组织VOCs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HC1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HCl、氨、硫化氢、TVOC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MHC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2020年)》中B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HCl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它企业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VOCs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的控制要求;氨、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肝素钠车间、依诺肝素钠车间含尘废气通过集气罩/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2特别排放限值;肝素钠车间、依诺 肝素钠车间有机废气统一通过水吸收+气液分离器+活性炭吸附(配套脱附冷凝,脱附不凝气引至在建工程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装置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安装CEMS(NMHC),有组织TVOC、HCl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表2特别排放限值, 有组织NMHC、甲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溶媒车间及罐区废气,罐呼吸废气均通过集气管道引出由冷凝器冷凝回收后,与蒸馏塔不凝气经三级冷凝后统一进集气管网,引入活性炭吸附(配套脱附冷凝,脱附不凝气引至在建工程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装置处理后经1根2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TVO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NMHC、甲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处理站废气通过碱吸收+生物滤塔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P7排放,有组织NMHC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要求,有组织TVOC、氨、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设备密闭性及有组织收集处理,强化操作管理,生产车间密闭,固体粉料加料设集气罩,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液体物料卸车采用密闭管道,加强操作管理、常压物料储罐加强有组织收集等措施,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废气负压抽吸,集中处理,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甲醇、NMHC《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它企业标准,无组织VOCs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HC1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根据监测结果,肝素钠及依诺肝素钠工艺废气碱吸收+水吸收+气液分离器+表冷降温除湿+活性炭吸附-蒸汽脱附-冷凝设备回收排气筒出口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医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60mg/m3),氯化氢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氯化氢≤30mg/m3),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即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 类肝素生产线含尘废气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出口、肝素钠车间含尘废气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出口、依诺肝素车间含尘废气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的低浓度颗粒物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颗粒物≤20mg/m3)。 污水站碱吸收+生物滤塔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的氨、硫化氢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氨≤20mg/m3、硫化氢≤5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医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60mg/m3);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即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2.0mg/m3);氯化氢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即氯化氢≤0.20mg/m3),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0mg/m3);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限值要求(即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车间门口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3),同时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6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风机消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风机消声等措施 根据监测结果,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定期外售,除尘粉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材料(纯水制备)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离子交换树脂、DMF原料桶、肝素酶原料桶、蒸馏釜残、废活性炭、滤渣、废滤布、废纳滤膜、废滤膜、脱附废液、污水站污泥、实验室废液、废药物药品、废试剂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要求;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定期外售,除尘粉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材料(纯水制备)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离子交换树脂、DMF 原料桶、肝素酶原料桶、蒸馏釜残、废活性炭、滤渣、废滤布、废纳滤膜、废滤膜、脱附废液、污水站污泥、实验室废液、废药物药品、废试剂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共同****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站处理规模:500m3/d,处理工艺“气浮+UASB+一级A/0+沉淀+二级A/0+沉淀”,PH、流量、氨氮、COD 安装在线监测装置。PH、COD、BOD5、SS、氨氮 、TN、TP、色度、氯化物、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三级标****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共同****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站处理规模:500m3/d,处理工艺“气浮+UASB+一级A/0+沉淀+二级A/0+沉淀”,PH、流量、氨氮、COD 安装在线监测装置。PH、COD、BOD5、SS、氨氮 、TN、TP、色度、氯化物、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三级标****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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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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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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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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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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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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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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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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