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项目招标编号 | |||||
| 招标人 | ||||||
| 建设单位 | **兴邕****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起点接**西路,终点止于横5路,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度为30米,建设长度为310.16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C9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轨道地产****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轨道地产****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总价 | ****7162.71元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
| 项目经理 | 陈**(注册编号:沪136********12152,身份证号:4206**********791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范红球(身份证号:4523**********0836);高剑峰(身份证号:3401**********205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路(高棠路-白沙大道)工程; (2)**市**大桥工程; (3)**市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期工程—玉洞大道立交工程。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2034.77元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 | |||
| 项目经理 | 文杰豪(注册编号:陕161********11040,身份证号:5301**********065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宋振(身份证号:1521**********751X);李治(身份证号:6105**********023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西村港跨海大桥工程。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总价 | ****7452.98元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 | |||
| 项目经理 | 李天雨(注册编号:京111********38573,身份证号:2108**********153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文许卫(身份证号:4508**********3714);刘兴(身份证号:2110**********4838);张鹏伟(身份证号:2113**********655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中心E1、E2地块地下公共通道及相关土建工程; (2)**市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031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