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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 标 题: ****关于《**市市本级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政函〔2024〕350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4日 |
****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批〈**市市本级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贵城市管理报〔2024〕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市本级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中心**、****和乡镇镇区。
三、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
四、同意《规划》确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气源规划、市场规模预测、输配系统规划、液化石油气发展规划、加气站发展规划、燃气安全检测预警系统、燃气安全管理、燃气配套设施、节能、环保及消防等内容。
五、《规划》批准后,你局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加强《规划》管理,确保《规划》得到有效实施。
附件:**市市本级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
****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