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人民法院诉讼辅助工作“一揽子”服务外包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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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辅助工作“一揽子”服务外包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04日

采购人的诉讼辅助工作“一揽子”服务外包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诉讼辅助工作“一揽子”服务外包。 预算金额:¥ 1,600,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
1 C****0000-其他社会服务 ****诉讼辅助工作“一揽子”服务外包 1 1,600,000.00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省**市**区岚园路60号邮政速递门店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服务需要。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24-12-02
论证地点 **市**区岚园路4****中心A座20楼1004-1005号
论证意见

1、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

2、****法院司法集约送达服务的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步调等要求,《****法院印发》及《****法院送达平台邮政集约送达功能应用工作的通知》(法明传(2023)7号)的有关精神,****是协助**市****开展集约送达工作,提供送达服务的唯一主体;该企业安全性高、网点覆盖广、传递时效快、售后服务有保障。

3、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贺星庚 ****司法局 教授
贺艳文 ****中学 中级
张纯健 ****交易中心 高级

六、公示期限:自2024-12-05至 2024-12-11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曹卉

联系电话:073****86028

2、监管部门名称: ****政府采购处

地址:**市城南西路一号

联系电话:****5284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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