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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12-04
| 项目名称 | ******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瓜沥镇新友路92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26.7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康金明 |
| 联系人 | 沈青利 | 联系电话 | 152****8093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04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单位拟在**市**区瓜沥镇新友路92号建****诊所,建筑面积126.76平方米,总投资20万元,诊疗范围:内科专业/输液室/西药房。预计日门诊人次50人左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医疗废水采取污水消毒装置消毒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大地****公司回收处置。 | ||
| 承诺:**** 康金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康金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