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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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1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8 19: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354

传 真:0477-****899

通讯地址:鄂尔****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乡村**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变更

**市**

杭锦****公司

******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安装 4 台单机容量为 50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20MW。场区内**一座 35kV 开关站,所发电力通过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开关站。开关站采用“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模式,以单回线路接入敖楞布拉 110kV 变电站#2 主变 35kV 侧,线路长度约 19km。年上网发电量 7213 万 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 3606.46h,平均容量系数为 0.412。本次环评评价内容不包括集电线路。

生态:加快竣工植被恢复工作, 确保恢复植被成活率,降低水土流失概率;尽量减少车辆、****风电场范围内的工作活动,****风电场范围内鸣笛或产生较大噪音,减少对动物的干扰;加强风电场范围内植被现状管理工作,监督风电场范围内植被的恢复与再生,及时掌握植被生长状况,做到及时补种植被;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将进行临时占地植被恢复。

废水:生活污水经站区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绿化及冲厕用水。事故油池设置防渗措施, 渗透系数≤10 -10cm/s。

噪声:采取妥善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污泥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风场箱变事故油进入箱变事故油池,每个事故油池有效容积4m3,共4座,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废蓄电池:产生后在危废库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风机检修废润滑油:设备检修产生的润滑油等检修垃圾在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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