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仙庾岭村研学营地二期施工项目,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本公开比选公告1.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为582.8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仙庾岭村研学营地二期施工项目;
1.2.2建设地点:**市;
1.2.3项目基本情况:****基地3-4楼装饰装修、两条道路及三大功能区:①****基地3-4楼装饰装修及消防楼梯建设等。②堤坝路、两条游步道。③真人CS区、萌宠与滑草区、配套游玩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①房屋建筑招标项目应当从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或者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选取不超过2项;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应当从道路等级、 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径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或长度,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选取不超过 2 项。
1.2.4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独立组织招标;
1.3工期要求:总工期90天(日历日,下同);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公开比选公告附件1。
1.4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1.7 ……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承担过1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1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施工项目标书代写
2.8其他要求:
2.8.1****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4〕2号文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1);□综合评估法(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2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每天8:30—12:00,14:30—17:00(**时间)。
5.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市**区**路中信**一号写字楼924室)购买。
5.3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份
5.4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区**路中信**一号写字楼924室)。标书代写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
8.特别提示
8.1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文)的要求编制。
8.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再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发现有围标串标嫌疑或显失公平等问题的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履约担保
8.3.1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供由投标人注册****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公开比选公告附件。
8.3.2履约担保金额:
(1)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不超过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 10%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加上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合同金额差额部分的50%。
8.3.3履约担保的形式:
(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10%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2)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10%的,中标金额的10%****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10%的部分须采用现金形式提交。
(3)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注册****银行出具的保函。
(4)担保责任期至对应工程竣工(达到验收要求)之日终止,且在项目竣工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8.3.4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7工作日内。(7-14个工作日,由招标人选择)。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依规和《****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8.3.5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当自收到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按时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资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如出现不合格工程应立即返工,返工耽误的工期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工期违约超过关键节点工期的按合同约定罚处工期违约金 ,其中超过关键节点工期10日内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0.5%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达10至20日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1%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20日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2%计取;工期违约累计超过30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全部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程的质量缺陷责任。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20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也不动用履约担保;工期违约超过20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担保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因建设单位责任延误工期的,需进行工期延误签证,不计算在承包人延期内。承包人提前完工的,甲乙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相应奖励。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从履约担保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总工期,且建设单位应付工程款超过保函额度的,可以协商提前退回保函,由欠付工程款中与保函同等额度的资金为后期承包单位履约进行担保。
8.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清退出场历史、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若中标,将设立专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拨付的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督。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8.5省外入湘企业应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6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珠**路599号神农太**商业外圈120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2****35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中信**一号写字楼924室;
联 系 人:陈会亮、刘宇培、张娜;
电 话:0731-****1006;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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