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304号)辽宁东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大连海汇矿业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转让项目(补登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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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出让底价/挂牌价(万元) 公告日期 公告截止日期 现场展示时间 网络竞价时间 统一展示时间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标的状态 详细信息 资产信息 资产概述
****GR2024DL****793
(2024年第2304号)**东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不良债权转让项目(补登公告)1525.000000
2024-12-052024-12-09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做好尽职调查。)
(涉及补登公告网络竞价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0:00。)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自行做好尽职调查。)
已获生效判决

本次拟处置的债权为2022年9月4日**东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从****收购的****企业债权(以下简称“该债权”)。转让方从****处收该购债权后,反委托****进行处置,****现拟计划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该债权。截至转让基准日2024年7月21日,该债权总额2502万元,其中本金1499万元、利息等979.74万元、代垫费用23.26万元(具体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截至转让基准日2024年7月21日,债权信息如下:

债务人:****

债权(债务)金额:合计2502万元,其中:本金余额为1499万元,利息等余额为979.74万元,代垫费用 23.26万元。

担保类型:抵押和保证

抵押人:******公司、金丰利、孙爱华

保证人:金涛、吴珊珊、金丰利、孙爱华、******公司、******公司

本项目标的债权整体转让,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债权情况以有关合同、法律资料等实际情况为准。

(2024年第2304号)**东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不良债权转让项目(补登公告)
交易条件 公告期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处置方案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说明 报价方式 受让/竞买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竞买人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交纳时间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收款账号 保证金保证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式
3 个工作日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是(放弃或不涉及)
1、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标的项下权益对应资产的全部变更、过户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基准日2024年7月21日后标的资产涉及的持有期内税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由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标的项下权益对应资产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过户登记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3、本项目成交后,自权利转移日起,受让方如需对标的资产相关的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破产债权人等进行变更,转让方可予以必要的协助,变更手续及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且接受,本项目成交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将可能小于本项目标的债权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公司法人、自然人; (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5、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且接受,本项目涉及的标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或尚未发现的瑕疵,且因转让方并非标的债权的原始权利人,转让方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标的债权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以至于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⑴标的债权文件及其涉及的前手债权人、债务人、共同债务人(如有)、担保人等陈述与保证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充分的情形,导致标的债权、担保权利不存在、无效、未生效、被撤销、已全部/部分履行、灭失、或已过诉讼时效、担保期间等风险; ⑵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注销/撤销/关闭/吊销、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⑶担保物存在基于租赁、买卖等合同负有对第三方的义务、其他优先权人、被查封/扣押/没收、短少/不存在/毁损/灭失、欠缴税费、不能实际占有等情形; ⑷标的债权存在因已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丧失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而部分/****法院或仲****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或通知中有关债权催收的内容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⑸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且接受,本次转让标的债权以现状进行转让,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债权转让协议附件一载明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6、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交易所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交易所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所指**算账户是意向****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指**算账户,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期限详见《****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全部由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承担。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10个日历日内与****及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在《债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算账户。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及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及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交易所指**算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及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档案资料对外移交出库清单进行会签即视为资产交接完成。 (5)同意在资产交接完毕后自行前往有关部门办理债权变更手续,办理债权变更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如报纸公告费、手续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交易所在资产交接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算账户。 (7)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8)承诺已对资产情况做到充分的尽职调查; (9)承诺已经对债权情况做到充分的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债权能否实现的风险,****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0)承诺已经充分知悉,成交价款仅为债权交易价格,不等同于可实现债权数额; (11)承诺已经充分知悉,挂牌价格和交易价格为参考金额,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时间推移等原因导致未来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其不完全一致; (12)承诺已经充分知悉,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 (13)知悉债权转让期间所形成的各项费用和所欠缴的全部费用(包括工人工资和土地租金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4)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①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②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③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④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债务人(担保人、抵押人)合同的名称、印章、编号可能存在不一致对应规范等相关情形; ⑤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⑥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⑦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抵押物无法一一对应,无法处置抵押物,不能正常进行强制执行程序等诉讼与执行风险; ⑧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可能存在有不利影响的债务、争议、诉讼等情况。 (15)承诺意向受让方为非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16)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6、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网络竞价
****交易所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3个工作日)补登公告。 补登公告期满,若补登公告期内无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名,则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直接签约;若补登公告期内产生其他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他意向方需在补登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于2024年12月10日10:00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多次报价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允许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2.5万元。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转账
****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及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债权转让合同》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名称 转让方/出让方/出租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内部决策情况
**东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辽****开发区浑河二十街40-17号-045室
20,010.000000
国有控股企业合伙企业
****0106MABWFCHRXF小型
其他 ****委员会
经办人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 报名电话 现场报名地址 网上报名地址
付先生
座机:0411-****1246;手机:158****9133
谷女士
座机:0411-****0505;QQ:****65282
**市**区东北北路101****服务中心****交易所
www.****.cn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其他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附件材料。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及受让/投资/竞买该项目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投资方/竞****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投资方/竞买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交易条件、保证金设置等)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与转让方/出让方/融资方/出让人和受让方/投资方/竞得人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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