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林金峰(居民身份证号码:350********213****)于2015年12月23日购买协力和兴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合同编号为:****,该不****合实验区保税纵一路与保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协力锦绣城A-1#楼703室。
权利人林斯舜(居民身份证号码:350********901****)于2015年11月19日购买协力和兴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合同编号为:****5431,该不****合实验区保税纵一路与保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协力锦绣城A-1#楼805室。
权利人张玉柏(居民身份证号码:350********314****)于2015年8月20日购买协力和兴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合同编号为:****3871,该不****合实验区保税纵一路与保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协力锦绣城A-1#楼1201室。
权利人林爱华(居民身份证号码:350********716****)于2015年7月29日购买协力和兴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合同编号为:****3181,该不****合实验区保税纵一路与保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协力锦绣城A-1#楼1301室。
权利人林斯舜(居民身份证号码:350********901****)于2015年11月19日购买协力和兴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合同编号为:****5436,该不****合实验区保税纵一路与保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协力锦绣城A-1#楼1705室。
权利人林斯舜(居民身份证号码:350********901****)于2015年11月19日购买协力和兴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合同编号为:****5438,该不****合实验区保税纵一路与保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协力锦绣城A-1#楼19A05室。
权利人林河(居民身份证号码:350********014****)于2015年9月21日购买协力和兴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合同编号为:****5431,该不****合实验区保税纵一路与保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协力锦绣城A-1#楼2102室。
权利人林述严(居民身份证号码:350********327****)于2015年12月1日购买协力和兴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合同编号为:****5707,该不****合实验区保税纵一路与保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协力锦绣城A-3#楼702室。
权利人林继贤(居民身份证号码:350********624****)于2015年5月20日购买协力和兴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合同编号为:****1554,该不****合实验区保税纵一路与保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协力锦绣城A-3#楼703室。
权利人陈孟莲(居民身份证号码:350********811****)于2015年12月14日购买协力和兴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合同编号为:****5897,该不****合实验区保税纵一路与保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协力锦绣城A-3#楼1002室。
权利人庄世民(居民身份证号码:350********928****)于2015年8月21日购买协力和兴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合同编号为:****3185,该不****合实验区保税纵一路与保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协力锦绣城A-3#楼2002室。
现因原合同交****公司更换等原因,上述权利人均与开发企业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原合同后重新签订合同(新合同金额与原合同金额一致),现双方申请注销该商品房买卖合同。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注销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异****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中心7#楼东附楼1层,联系电话:0591-****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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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