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民函〔2024〕52号
****幼儿园:
你单位报来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潘春喜变更为李玲艳;业务主管单位****。
****民政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