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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平****煤矿45万t/a(兼并重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2、****煤矿位于**省**市**区**镇大尧村,煤矿中心地理位置为:106.13250,26.45030,隶属**区**镇管辖,根据**省煤炭****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局文件《关于对****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120号)”号文批准,****煤矿由******煤矿和******煤矿进行兼并重组(相邻整合):保留****平****煤矿,关闭****平****煤矿,项目属于改扩建(兼并重组)项目,兼并后建设规模为45万t/a。****平****煤矿已于2015年底关闭。
****煤矿地面设施包括主井工业场地、副井工业场地、风井场地、炸药库、附属系统等,项目总占地为4.97hm2,利用原有占地4.77hm2,新增占地0.2hm2(其中荒草地0.08hm2、灌木林地0.12hm2),根据井田范围、开采标高及煤层赋存特点,设计全矿井共划分二个采区,上煤组(7、8、9煤层)划为一采区,下煤组(14煤层)划为二采区。矿井移交生产时,采区开采顺序为先开采一采区,接着开采二采区。区段开采顺序为,沿煤层倾斜方向采用区段下行式的开采顺序。。
3、项目实际总投资2.7亿,其中环保投资金额680万,其中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