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申请办理观山阅海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观山阅海苑项目位于**区招商街道太子湾片区,宗地号K202-0038。根据本项目《增补协议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总用地面积42028.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计规定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功能为文化设施;规定容积率≤0.02;建筑高度限高18米;绿化覆盖率≥65%;本地块内的公园绿****政府,****政府,1000平方米文化设施产权归受让方,限整体转让。
二、公示内容
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具体请详见附件):
根据面积预查丈意见及建筑设计优化,核增建筑面积指标调整。地上总核增面积由210.1㎡调整为150㎡,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及相关指标;根据景观深化设计图纸,调整局部绿化范围,绿化覆盖率由65%调整为70%。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8日)
(二)公示地点
1.****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市**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区e站通)。
2.关山阅海苑项目施工现场。
3.****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管理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市前海e****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yanghd@qh.****.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前海深港****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