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于2024年11月7日****交易中心**中心进行开评标活动,在公示期内收到中标排序第一的质疑信。
经我单位调查核实,针对中标排序第一质疑成立。现我单位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中标排序顺延。
现变更结果如下:
| 第一排序人 | **** | ||||
| 投标报价 | ****644.01元 | 承诺工期 | 180天 | ||
| 建造师 |
| 注册证号 | 闽235********04450 | ||
| 技术负责人 | 张念塔 | 注册证号 | 闵特Z809-2152 | ||
| 专职安全员 | 施发旺 | 专职安全员 | 闽水安C201****0308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起始日期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止。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行政监督单位及投诉电话:**市统筹整合资金推****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市府大楼
招标人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人电话:133****5008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地址:**市****银行楼上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
代理电话:186****8520
招标监督机构:**市统筹整合资金推****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机构地址:**市市府大楼
监督机构电话:079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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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