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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智慧储能大型科研基础设施项目(监理“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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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要素“(1)子要素内容:投标人技术人员实力情况(具体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应附上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汇总表(汇总表须体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姓名、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及证书有效期);②附汇总表中所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应注册证书和至少近6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注:投标人应按汇总表列明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姓名的先后顺序附上相应顺序注册证书和社保缴交证明(社保缴交证明采用汇总表形式列明的,社保缴交姓名顺序也应同汇总表姓名顺序),否则有关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不予计算。”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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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4年12月5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4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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