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浏阳市城镇主干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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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镇主干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05

项目名称 **市城镇主干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
交易分类 货物类 所属管辖范围 **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YCG-F202****50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城镇主干道路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方式: 更正

更正事项 招标文件

更正前

更正后

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采购人实际验收的清单进行结算。采用分期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项目按期全线亮灯,整体运行正常,经验收合格后,凭合同和验收报告单,1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60%;

第2次分期支付:配合完成移交后,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0%;

第 3次分期支付: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结算金额的剩余金额(不计息,含5%的质保金)。

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采购人实际验收的清单进行结算。采用分期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合同金额的20%;

(2)主要设备和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等产品资料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所有产品全部完成交货、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后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

(4)剩余金额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30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0731-****4329

地 址:**市关口街道菊花石路212号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系人:黎娟、袁孟晗

电 话:135****2170、173****7101

地 址:**市道吾路平鼎景都2栋1单元1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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