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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澄清公告
一、说明
1.本《澄清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同具有法律效力。
2.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二、 内容为:
招标文件内容: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更正为:
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缺陷责任期内容均以最新更正为准。
2、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各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悉知,各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获取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佳时工程****公司(盖章)
2024年12月5日
| 序号 | 标段(包) | 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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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E****000190A077****1001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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