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卓**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卓**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10.15招标人重要提示(2)本项目部分土方外运,用于回填土的土方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以及结合发出的清单第四条:项目名称:土方外运;项目特征:2、弃土运距:开挖的土方须运输到建设单位指定地点,投标人在勘察现场后自行考虑运距,实际运距或超出部分的运距、渣土费、弃土场等由投标单位勘察现场后自行考虑, 工程量:100123.58立方米,综合单价:21.48元/立方米。
疑问:土方外运(可用于回填土方)运输到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该建设单位指定地点离土方开挖现场大概运距有多远
回复:建设单位指定地点离土方开挖现场运距在5km以内。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基坑支护(或基坑围护)工程施工业绩。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一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此业绩中须含有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基坑支护(或基坑围护)工程施工内容。
我公司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专业分包的基坑支护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到并且数据登记C级及以上,竣工验收资料有四方单位章(其中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加盖项目章)。请问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路与**路**西南角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1-****69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3275、****3831
2024年12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