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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园区创建采购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区朱泾镇沈浦泾路28号二楼852室
被投诉人1:****农业农村局
地址:****办事处**路33号
被投诉人2:**兴源****公司
地址:**市**区光华东三路486号1栋5楼1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3单元5层505号
四、基本情况
******公司****农业农村局、**兴源****公司就2024****园区创建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12****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在2024年8月6日电子投标系统突发故障后,拒不依法终止招标并发布公告重新确定开标日期,严重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2:评审小组拒不履行依法审核并遵守采购程序的职责义务,构成评审程序和实体双重违法,严重侵犯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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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