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小**镇汀塘圩村村集体**“石角塘”水库承包
招标公告
**县小**镇汀塘圩村村集体**“石角塘”水库承包事项经村两委讨论村民代表决议通过。为了
公平、公开、公正的将村集体**对外发包,经小**镇****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石角塘”水库发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标的概况:
1. 名称:****水库用于养殖
2. 地点:位于西环綫外围500米处。
3. 面积:水库使用面积约70亩,水面面积约63亩(实际面积以图版为准)。
4. 标准:发包价每年每亩500元,按使用面积70亩计算发包价(实际面积以图版为准)。
5. 备注:涉及到原承包户的临时建筑、用地及道路、水电等设施设备不计算在村集体发包范围内,如需租用或者转让补偿等事项由中标者与原承包户双方协商,村委会负责协调。
二、 报名要求:
1.有经济基础及创业精神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行为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2.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参加报名时递交,未中标者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承包期5年到期后不计息退还。
3.承包期为5年,承包费按年缴纳,每年缴纳承包费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小写:¥35000.00),中标后十五天内签订合同并交付第一期承包费用,如中标者自身因数造成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投标时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如若中标者因外界因素造成的预期,例如:与原承包户在规定时间内未协商一致造成的预期等原因,村委会将酌情考虑延期交付承包款。****村委会****水库之日期为合同起始日期。
4.承包期内,****水库进行改造或者转包的,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改造后的设施设备合同到期后由承包户撤回恢复****村委会使用或处置。
5.****水库、或者部分旱地被征用或者村集体使用的,附着物青苗、水库养殖水产、承包期内新增的设备设施的政策处理补偿款归承包户所有,土地、水库等其它政策处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
6.本次招标采用核定价格每年每亩500元,按投标签到顺序由报名人摇号产生投标人标号,然后再在标号中****一中标人和第二中标人;经中标公示后,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确定承包人。
4.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上午9时至16时,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地点:****办公室(原卫生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11日上午9点30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交易中心标书代写
三、联系人:祝贺良 电话:138****8708(72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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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