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鱼洞金竹保障性住房项目、**区木洞土地垴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402-500113-04-05-7313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平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鱼洞街道金竹村、**区木洞镇土地垴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区鱼洞金竹保障性住房项目:本项目位于**区鱼洞街道金竹村,占地面积1.56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31200平方米。
**区木洞土地垴保障性住房项目:本项目位于**区木洞镇土地垴村,占地面积1.1983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15070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85.753185万元(其中:**区鱼洞金竹保障性住房项目初平场工程挖方约31453立方米,估算金额177.192363万元;**区木洞土地垴保障性住房项目初平场工程挖方约37694立方米,估算金额308.560822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清表、道路开口、红线内外的施工临时便道、土石方开挖、场内转运、弃渣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区鱼洞金竹保障性住房项目初平场工程100日历天;**区木洞土地垴保障性住房项目初平场工程1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通知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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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龙洲湾万达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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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大道15号8号楼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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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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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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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5698 | 联系电话: | 199****3021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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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鱼洞金竹保障性住房项目、**区木洞土地垴保障性住房项目初平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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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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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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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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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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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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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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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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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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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8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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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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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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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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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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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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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3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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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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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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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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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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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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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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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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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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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75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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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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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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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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