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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558630K | 建设单位法人:王吉芳 |
| 马昂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扬子路51号 |
| 生产辅助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扬子路51号 |
| 经度:114.71231 纬度: 38.02875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0 |
| 石开审环批〔2023〕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558630K001Q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500 |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5863-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5863-0 | 验收监测单位:**金沛****公司 |
| MA09R1BA-7 | 竣工时间:2024-09-29 |
| 2024-09-2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08 |
| 2024-1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新增建设用地3800m2,总建筑面积5161m2,主要建设智能立体库房、职工宿舍楼、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等,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可达到日处理污水量1200m3。 建设规模: 智能立体库房:丙类库房,建筑面积1808m2,计容面积 3528m2,高度23.7m;宿舍食堂:建筑面积1904m2,计容面积1728 m2,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200m2,计容面积 200m2,日处理量1200吨;消防水池:地基面积共544.5m2;预留库房:建筑面积1249m2,计容面积1249m2。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新增建设用地3800m2,总建筑面积5161m2,主要建设智能立体库房、职工宿舍楼、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等,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可达到日处理污水量1200m3。 建设规模: 智能立体库房:丙类库房,建筑面积1808m2,计容面积 3528m2,高度23.7m;宿舍食堂:建筑面积1904m2,计容面积1728 m2,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200m2,计容面积 200m2,日处理量1200吨;消防水池:地基面积共544.5m2;预留库房:建筑面积1249m2,计容面积1249m2。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调节+气浮+水解酸化+SBR”处理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调节+气浮+水解酸化+SBR”处理工艺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设备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2、废水:全厂生产****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污泥饼、餐饮垃圾及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泵置于水下、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设备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2、废水:全厂生产****处理站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污泥饼、餐饮垃圾及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泵置于水下、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不变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203 | 1.896 | 0 | 2.203 | 0 | 1.896 | -0.307 | |
| 0.004 | 0.021 | 0 | 0.004 | 0 | 0.021 | 0.01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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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6 | 0 | 0 | 0 | 0 | 0.106 | 0 | / |
| 1.727 | 0 | 2.208 | 0 | 0 | 1.727 | 0 | / |
| 5.244 | 0 | 0 | 0 | 0 | 5.244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8 | 0 | 0 | 0 | 0.048 | 0.048 | / |
| 0 | 0.006 | 0 | 0 | 0 | 0.006 | 0.006 | / |
| 1 | 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气浮+水解酸化+SBR”处理工艺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兴蓉****公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气浮+水解酸化+SBR”处理工艺 | 经检测,项目废水总排放口pH:7.8~8.0(无量纲),COD:15-23mg/L,BOD5:6.3-8.2mg/L,SS:14-18mg/L,NH3-N:0.206-0.256mg/L,TN:4.45-5.50mg/L,TP:0.11-0.22mg/L,色度:20-30(倍),F-:0.34-0.53mg/L,Cl-:245-264mg/L,动植物油:0.06L-0.68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兴蓉****公司(****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1 | 低温等离子除臭设备+不低于15m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低温等离子除臭设备+不低于15m排气筒 | 经检测,污水站废气治理设施排气筒出口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37(无量纲)、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7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 | |
| 2 | 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专用烟道排放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大型) | 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专用烟道排放 | 食堂油烟净化器排放口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0.8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83mg/m3,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大型)。 |
| 1 | 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将泵类置于水下及建筑隔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 | 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将泵类置于水下及建筑隔声措施 | 经检测,项目西、北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7dB(A)、夜间最大值为5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2dB(A),夜间最大值为5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项目东厂界紧邻其它企业,不具备检测条件。 |
| 1 | ①重点防渗区:危废间、化验室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②一般防渗区污水站: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其他区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 已落实,已进行相应防腐防渗处理 |
| 1 | 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污泥饼、餐饮垃圾及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在线监测废液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泥饼、餐饮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
| 1 | 1)总图布置和建筑防范措施 工程总图布置在满足工艺流程顺畅、物流合理的前提下,结合风向因素及周边的交通运输条件,并充分考虑安全和环保的相关要求进行平面布置。生产装置和公用辅助设施的防火间距满足规范的要求。 (2)设备风险防范措施 ①定期检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更换零部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跑、冒、滴、漏。 ②定期检修输送管道、阀门等,防止跑冒滴漏。 ③储存设备、储存方式要符合国家标准。 | 已落实 |
| 依托现有给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设施、危废间、办公楼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依托现有给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设施、危废间、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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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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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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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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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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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企业需设置符合要求的采样口,采样平台和排放口标志牌: (1)采样孔位置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孔应设置在距离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同时采样孔与弯头、阀门、变径管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 (2)采样孔内径应不少于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者管帽封闭。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40mm。 (3)采样口位置较高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面积不小于1.5m2,并设有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 的脚步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 200kg/m2,采样孔距采样平台1.2~1.3m。 (4)排放口标志牌需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和《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环办(2003)95号)要求。 2、环保设施安装分表计电等。 3、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企业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简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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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