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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办事处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 项目名称:人民医院西院区健康U站志愿者服清洗服务 |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小组讨论、决策,拟选定****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 |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
| 项目成交金额:2000元(以实际清洗数量结算) | |
| 服务内容和承诺:1、服务单位按要求到指定地点收取衣服清洗; 2、衣服要进行消毒清洗、清洗后清洁干净、无汗渍、无异味;3、清洗后衣服要折叠完整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 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马田街道雪仙丽工业区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4779 传真: 电子邮箱: | |
备注: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在确定采购结果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标的、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进行信息公开,公告期限不少于1个工作日;二、对公告内容的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