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新增21万亩粮食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一项目、二项目砂砾石采购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第三师**市新增21万亩粮食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一项目、二项目砂砾石采购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第三师**市新增21万亩粮食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一项目,第三师**市新增21万亩粮食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二项目

发布日期: 2024-12-05 21:27:32.0

联系人: 合晓旭

联系电话: 185****3592

截止时间: 2024-12-09 10:00:00.0标书代写

招标公告 第三师**市新增21万亩粮食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一项目,第三师**市新增21万亩粮食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二项目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第三师**市新增21万亩粮食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一项目,第三师**市新增21万亩粮食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二项目

采购项目概述及主要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三师**市新增21万亩粮食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砂砾石 (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县45团25连

规模:详见本标段工程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图纸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建设工期:365 日历天

标段划分:第三师**市新增21万亩粮食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六标段)

交货地点: **县45团25连

交货期: 3 日

招标范围: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 位

数量

备注

1

砂砾石

0.075mm

立方米

1682

50地块

2

砂砾石

0.075mm

立方米

18500

TK30,31,33,41-44

3

砂砾石

0.075mm

立方米

8000

50地块

4

砂砾石

0.075mm

立方米

1434

38-40地块

5

砂砾石

0.075mm

立方米

740

36.37地块

6

砂砾石

0.075mm

立方米

2880

24-5-8地块

注:1.供方提供增值税 专用 发票。

2.产品数量和合同额为暂定,供方所供产品数量以需方每批次发出的供货指令,并按合同约定经指定人员实际验收签认数量为准,结算总价为实际签认数量乘以相应单价,当供货数量或总价超过暂定数量或总价10%时,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需方有权拒绝支付超过数量或总价10%(含10%)部分的货款。

3.产品单价为含税价,税率为 3 %,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制造费、包装费、设计费、检验检测费、贴息贴现等所有费用。

4.遇国家政策税率调整,合同单价按相应税率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材料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合法的相应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第十一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时间,下同),登录 http://xbjgjc.cn/(第十一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参照第十一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http://xbjgjc.cn/(第十一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投标人报名所需提供文件: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开户许可证。

(如供应商入库已上传平台上述报名资料,无需重复提供)

报名地点:线上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09 10:00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领取:报名通过后,线上领取。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人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招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违反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保证金。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投标人报名或投标IP地址相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同时依据《十一师国有企业集采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法律,对出现IP地址相同情形,禁用其投标账号1年,情节严重的终身禁用,禁用期间不得参与招标方任何建设项目。

联系人:柯斌

联系电话:180****0480

联系人: 合晓旭

联系电话: 185****3592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