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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港城园区A、D区地块生态修复工程 | 最高限价 (或招标控制价)(元) | ****0000.00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 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6611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 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 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 名称 | 证书编号 | ||||||
| **** | 本项目生态修复范围包括港桥路、港桥支路等12个分区,主要包括修补人行道13899平方米、修补花池4521.79平方米、改造围墙及护栏3267.24平方米、平整场地约2.62万平方米、绿化修复约2.62万平方米、更换石材路缘石2050米、改造下穿道643平方米、修复给水管道1523米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修复工程、路面及附属设施修补改造工程等。 | 540日历天 | 1.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绿化工程养护期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植物成活率要求达到100%。(养护期内死亡的植物免费补栽)。 | 2024年12月5日 | ****015.58 | 黄志强 简小玲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中级职称证 | 渝250********00322 202****64734 |
| 备注: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