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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加工12000吨活性炭再生项目》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加工12000吨活性炭再生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12000吨活性炭再生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县万汇服装北侧、堂阳**侧
建设规模:年加工12000吨废旧活性炭、木炭筛下料。
联系人:王泽磊
联系电话:185****8382
调试日期:2024年11月26日~2025年2月25日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