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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城**块S01-01-10地块
的补充公告
龙自然资规告字〔2024〕48-2号
****定于2024年12月17日10:00以拍卖方式出让**市城**块S01-01-1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地块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须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房地产开发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竞买人为自然人,或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具有房地产开发资****公司。我局可以根据拍卖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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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