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352024112902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12-05 16:4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30,000元 人民币
1,628,200元 人民币
无

****中心(一期)家具答疑补遗

各竞选人:

现****中心(一期)家具答疑补遗内容公布如下:

质疑1:"本项目业绩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本项目设置的业绩为正常的家具供货业绩,不存在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按比选文件执行。

质疑2:本项目业绩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希望修改!

答:本项目设置的业绩为正常的家具供货业绩,不存在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按比选文件执行。

质疑3:质保金为5%,国家法律规定质保金不超过3%,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答:按比选文件执行。

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06
信息变更
5002352024112902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