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公司****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煤矿分公司关于生产和生活取水工程验收的请示》(兰股唐煤字〔2024〕2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兰花****公司****公司15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4〕258****水务局组织专家组出具的《**兰花****公司****公司15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15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生产和职工生活非饮用取水水源为该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饮用水和外供家属区及村庄居民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核准项目总取水量为53.0万m3/a(矿坑涌水28.1万m3/a、岩溶地下水24.9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0.5万m3/a, 职工生活取水量13.9万m3/a(职工生活非饮用取水量7.6万m3/a、职工生活饮用取水量6.3万m3/a), 外供家属区及村庄居民生活取水量18.6万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输水系统管理水平,减少输水漏失,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水务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15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编号为****取水许可证按程序注销。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个工作日****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水利厅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