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血液净化中心中心水处理系统耗材更换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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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

二、项目名称:****中心水处理系统耗材更换采购项目

三、招标编号:****

四、招标方式:询价,最低价评审法(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五、项目内容及质量要求:

1.耗材清单

2.质量要求:保证更换的耗材配件与原有设备完全相兼容,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及运转。产品更换的耗材配件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现行我国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交货地点:****合实验区北厝镇临湖七路2号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5.质保期:若在更换耗材完毕后至少6个月以内出现因耗材引起设备故障的,须负责无偿维修,不再收取维修费和零备件费用。

6.成交人在完成耗材更换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服务报告,并保证更换耗材后的设备符合正常运行的各项技术参数。

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正规完税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8.报价人的总报价应包含设备维修、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税金、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

*六、项目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70500元。

七、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需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近一年有一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公章)。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原厂授权的售后服务委托证明(如有)。

7.投标人对以上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

投标文件内容(正本一份)及密封口上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以上2-5点材料任意缺一即视为无效投标。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并提供原件备查。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标书代写

地址:****合实验区北厝镇临湖七路2****设备科。

收件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91-****6679。

备注:

1. 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标有“*”号的条款,不能满足者为无效投标。标书代写

2. 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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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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