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凤鸣—**水网连通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2024〕4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县凤鸣—**水网连通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凤鸣镇、**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水源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595米,总库容126万立方米。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大坝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54.5米,坝顶宽度8米,坝顶长100米。输水管道6436米。
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和输配水管道工程:****泵站3座,取水总规模5300立方米/天。**DN200输水管道22千米。改造水厂3座,总规模4500立方米/天。改造配水管网308千米,****泵站1座,设计流量7.5立方米/小时。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880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费合同估算金额:267万元。
2.4 招标范围:**县凤鸣—**水网连通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的监理。其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含变更、补充设计)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作业及其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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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县迎宾大道6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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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县双江街道青龙路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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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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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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