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城南10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孙坪四期安置房)地下室及电梯共建共享三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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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南10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孙坪四期安置房)地下室及电梯共建共享三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县城南10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孙坪四期安置房)地下室及电梯共建共享三网工程(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2月06日10时00分,在五****管理中心四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133001.5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122001.0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120289.34元;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无。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09日

投标单位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下述媒介发布:**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

招标人:****

地 址:**县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人:张主任 朱主任

电话:189****5249 131****66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花园新村1号楼1单元1103室

联系人:倪羽

电话:153****6992

2024年12月0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06
候选人公示
五河县城南10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孙坪四期安置房)地下室及电梯共建共享三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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