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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对意向选择市级公租房人员需镇街公示10日。现对****1户申请市级住房保障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建设局提出,********建设局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4年12月7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止,在****政府网(http://www.****.cn/dongcheng/)上公示10天。
联系地址:****办事处办事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1365
********建设局 2024年12月6日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单位地址 | 家庭成员人数 | 有无自有房屋 | 符合保障条件 | 保障方式 | 月人均收入(元) | 备注 |
| 1 | 邱雯琪 | 440982********4964 | ******公司 | ******花园富华苑A2座2楼 | 1 | 无 | 外来务工 | 实物配租 | 4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