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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县**潘家坝片区智能排水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中,对部分评分点和评审标准内容进行修改,招标文件中的具体内容以此次变更后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注: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关注该项目变更(澄清)内容,因自身未及时****交易中心(**省﹒黔东南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的变更(澄清)内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标书代写 |
| ****(****公司) |
| 2024年12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