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冕宁县2024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审批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冕**2024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时间:2024-11-15 17:19

****
关于冕**2024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冕**2024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内容,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了《冕**2024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见附件,以下简称“本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征收范围、面积和土地现状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冕****社区****小组;****社区****小组;****社区第五、****小组,****社区****小组,****社区第十五、****小组。涉及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1.4145公顷。

拟征地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拟征地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按《****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以及《****关于公布实施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冕府发〔2023〕86号)计算补偿、补助,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的青苗、农村村民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文件标准计算补偿。

四、异议反馈渠道

预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人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要求听证,且应当在本方案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局提出听证申请,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本方案。

五、安置方式

人员安置:本批次征地涉及人员安置的,采用社保安置方式。

住房安置: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房拆**置的,采取住房安置或全货币化安置。

六、社会保障

按照《******保障厅****财政厅******厅关于印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补偿登记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方案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政府(街道办)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以征地单位组织的现场调查数据为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生效后,****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本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代****与预征收土地拆迁户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与预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对个别未签订《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人民政府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在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后,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搬迁腾地、逾期不搬迁腾地、拒不领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政府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逾期不执行的,****法院强制执行。

(三)《****关于冕**2024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依法生育、婚嫁且在他处未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人口必须具有此次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方可作为补偿安置对象。本方案涉及的人员安置对象确定的截止时间以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
2024年11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