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铁路**东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1个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汉**铁路**东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开发区****发展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巴开科发审[2023]12 号、巴开科发审[2024]12 号、巴开科发审[2024]3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企业自筹和市场化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开发区****发展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巴开科发审[2023]12 号、巴开科发审[2024]12 号、巴开科发审[2024]3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经开区。
2.2 建设规模及投资额: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53000 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67100 平方米,****停车场)40000 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 27100 平方米,包括客运站主站房建筑面积 14500 平方米,小件快运及行李托运区 12100 平方米,维修间、安检用房及门卫房约 500 平方米。地面停车场约 20000 平方米,****车站连接通道 520 米、**广场连接道路约 1900 米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2.3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该工程整个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 1 个类似项目不低于 2.1 亿元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1个类似项目不低于0.9亿元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相应资质的投标单位提供相应业绩)(注: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新承接过正在监理得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标书代写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成员由不超过 2 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为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投标文件编制、递交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07日 开始登陆:**市政务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n)“公共**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建设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开发区置信路 18 号 2 栋 2 单元 101 号
邮 编: 635500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0827-****11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区蜀西路 9 号 1 栋 18 楼 1805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廖先生
电 话: 156****808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2月0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