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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厅 ****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计〔2024〕127号)《****服务中心 ****委员会 ****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宿房〔2024〕4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中学实验楼室内墙面改造工程、灵****学校食堂改造工程、****大学(原教体局)维修改造工程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监督电话:0557-****276。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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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