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3720241120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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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12-06 16:1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150,000元 人民币
6,806,958.02元 人民币
CQZYGCZHPG[ZF]

巫****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巫****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答疑部分发布如下:

问题一:根据******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411/t****1107_****9334.html)中“四、监督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及有关规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市外企业承揽业务所在区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入渝后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企业在本辖区承揽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205/t****0524_****5893.html)中“第五章 动态监管检查结果处理:第十六条 对于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对本市企业,屏蔽受检资质信息,不得申请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受检资质。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且不得在本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以及渝建管〔2024〕160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409/t****0903_****6270.html)、渝建管〔2023〕131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306/t****0628_****3315.html)、渝建管〔2023〕212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310/t****1007_****0715.html)、渝建管〔2023〕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n/zwxx_166/gsgg/202301/t****0120_****0637.html)等等,非常明确“未入渝报送或者屏蔽入渝报送或者注销入渝报送的市外企业就是******委员会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市****管理局《**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假如提供“虚假不实承诺”参与了投标又不是前三名,评标专家、业主、监督又没及时发现,又该怎么处理呢尊敬的业主请问你们又认为哪些情况属于“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标书代写

答:本项目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的情形以**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现将“巫****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补遗部分发布如下:

补遗一:本项目全部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补遗二: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补遗三: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958.02元,大写:陆佰捌拾万零陆仟玖佰伍拾捌元零贰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98457.58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补遗四: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部分中“(七)其他资料 2.……”修改为“2.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示范格式)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以及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行业(行业类别)的中小微企业。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额(万元)

注:1.行业类别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 年)向统计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若未向统计部门上报数据,则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上报统计部门数据证明材料或财务审计报告附后。标书代写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以上答疑及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0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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