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平台建设工程(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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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平台建设工程(二次)开评标工作已经于2024年12月4日顺利结束,现将本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平台建设工程(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开评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14时00分
四、评标委员会:杨志英、张文良、徐萍、陈丽莉、李晶、葛家娣、金若鸿
五、公示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775.23元人民币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保准:合格
拟派项目经理:潘晓鸽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投标报价:****135.92元人民币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保准:合格
拟派项目经理:徐宝慧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386.08元人民币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保准:合格
拟派项目经理:李秀成
六、预中标供应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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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775.23元人民币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拟派项目经理:潘晓鸽
七、代理服务收费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收费的标准“工程1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0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0%”的100%收取,最终以中标价格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23340.00元
八、公示有效期: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公示有效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程序和方法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公示有效期结束后概不受理。
九、质疑函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质疑函主要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十、招标人:
名称:****
地址:**市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76****4037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新区星火路20号垠坤﹒星火E方622室
十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泽锐、匡禹宁
电话:025-****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