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鲤**文物智慧安消防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更正: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
采购包2:接受
采购包3:接受
更正为:
采购包1:不接受
采购包2:不接受
采购包3:不接受
二、更正:
《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包1: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点-采购包1 及第四章-第1.3点-第(2)-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 中的“资格审查要求概况”中“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甲级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按“评审点具体描述”的“应具备相应的施工的甲级(或者一级)资质”的要求,即:甲级资质包含或一级资质。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点-采购包2 及第四章-第1.3点-第(2)-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2 中的“资格审查要求概况”中“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专业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按“评审点具体描述”的“应具备相应的施工的甲级(或者一级)资质”要求,即:甲级资质包含或一级资质。
四、更正:
《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2)商务项“业绩经验”描述中的“投标人提供独立承建且经竣工验收的文物保护单位安防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每提供1份完整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更正为:投标人提供独立承建且经竣工验收的文物保护单位消防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每提供1份完整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3分。标书代写
五、更正:
《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2)技术项-三维场景案例演示,描述“投标人需对三维场景模型功能进行现场演示。演示内容包括①三维场景漫游、②自动转动功能、③结构展示功能、④VR特效、⑤背景音乐、⑥视频展示、⑦图片展示、⑧三维模型展示等。每提供以上1个演示内容且演示流畅、图像清晰、效果良好的得0.75分,演示卡顿图像不清晰、效果差的该项不得分,满分6分。注:投标人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的硬件及软件环境,且将演示视频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存档。所使用案例应为古建筑类且为自有版权。每个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标书代写
更正为: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制作一个类似的古建筑模型采集加工与展示的视频进行现场演示,由评审专家进行评审:1、演示DEMO体现外立面,包含屋顶形式、门窗设计、墙面结构;2、演示DEMO体现主体结构,包含横梁、立柱、平面布局;3、演示DEMO体现装饰纹样,包含牌匾、雕花、走兽;4、演示DEMO体现历史深度,包含建筑风格、历史沿革、社会影响。可完整演示上述4项功能的得6分,每缺少1项扣1.5分,未提供演示或演示效果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本项不得分。注:投标人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的硬件及软件环境,且将演示视频以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存档。每个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更正:
《招标文件》第四章-7.2评标标准-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2)商务项-技术保障-描述“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三维后期处理优化提速相关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标书代写
更正为: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文物数字化采集展示相关或三维后期处理优化提速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
七、更正:
《招标文件》第五章- 一、项目概况-采购包2:拟敷设点位情况如下:
补充序号第186项内容和更新合计数量
| 序 |
文保单位名称 |
监测预警 |
智慧用电 |
无线远程灭火 |
巡查 |
广播 |
|||||||
| 热成像摄像机 |
烟感 |
温感 |
声光手报 |
智慧消防主机 |
用户传输装置 |
电源模组 |
远程控制器 |
超细干粉灭火器 |
灭火器 |
标签 |
音柱 |
||
| 186 |
高山林泮水宅 |
2 |
2 |
2 |
1 |
1 |
0 |
2 |
1 |
1 |
4 |
2 |
1 |
| 合计 |
159 |
367 |
366 |
169 |
138 |
2 |
186 |
53 |
53 |
794 |
520 |
183 |
|
八、更正:
1、《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5 履约验收要求“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的约定、国家标准及规范、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更正为: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的约定、国家标准及规范、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安防GB50348-2018”以及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采购包2-序号5 履约验收要求“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的约定、国家标准及规范、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安防GB50348-2018”以及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更正为: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的约定、国家标准及规范、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消防工程施工规范要求。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6日
无
名称:****
地址:鲤****后街21-A
联系方式:183****1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海滨街道百源路1-1号中旅综合楼4层
联系方式:139****36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愿博
电话:139****3621
****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