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泊里互通子良山路连接线工程(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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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泊里互通子良山路连接线工程(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4-12-06 18:0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1.1元 人民币
147,432,112.4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沈海高速泊里互通子良山路连接线工程(施工)招标清单、控制价更新及合同条款变更的说明 各相关投标人: 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http://ggzy.****.cn)上发出招标公告的沈海高速泊里互通子良山路连接线工程(施工)项目,经详细测算,该项目路基处理、桥涵及管线迁改等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现予以调整,并对清单、控制价及其编制报告等进行调整更新,详见变更附件,请予以查收。招标控制价****44859.65元变更为****32112.40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予以延期,详见招标公告发布页面。 原招标文件P120第16款“价格调整”描述变更为: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本款约定为: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约定的原则处理。每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变更工程采用现行材料价格的部分不参与调价。 16.1.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但只限于以下因子: (1)钢材:钢筋、钢绞线、钢板,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中可计价的实体工程所消耗的材料数量; (2)水泥: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中可计价的实体工程所消耗的材料数量; (3)燃油:柴油、汽油、重油; (4)砂、碎石(不含**岩); 采用2024年10月份,****运输厅发布《**省交通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参考信息》**市价格为调价基准价格。施工期间,《**省交通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参考信息》**市价格的地材价格每年度加权平均值与基准价格相比发生变化超过±5%时,按年度依据该信息价对价格变化超出的部分进行调整。 当材料费单价涨跌幅超过5%时,调整合同约定的材料差价;当材料费单价涨跌幅不足5%时,材料价格不做调整。施工期材料单价涨跌幅系数=(B-B1)/B1*100%。 材料调差按照下述公式计算: 当B>B1*1.05时,S=((B-B1)/B1-0.05)*P*Q*(1+r1)*(1+r2); 当B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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