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粮食企业集团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第三十七期第4次)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集团公司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第三十七期第4次)
发布时间:2024.****.07

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市**区井岸镇井湾路733****商铺,面积约41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331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331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2、**市**区井岸镇井湾路733****商铺,面积约36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047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047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市**区井岸镇中兴中路34号二楼02、03办公室,面积约480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4063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4063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4、**市**区井岸镇井湾路735号商铺,面积约48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924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924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5、**市**区井岸镇**路98、100号,面积约66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949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949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6、**市**区井岸镇中兴中路16、18号,面积约180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4651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4651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7、**市**区井岸镇井湾路735号南五、六楼,面积约152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722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722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8、**市**区井岸镇井湾路735号北五楼,面积约247平方米,招租底价每月租金1877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877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9、**市**区井岸镇**路104、106号商铺,面积约100平方米,拟定竞租底价为每月租金45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45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0、**市**区井岸镇中兴中路34号办公楼一、二层,面积约1130.36平方米,拟定竞租底价为每月租金144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44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0元。

11、**市**区井岸镇井湾路735号南三楼,面积约229平方米,拟定竞租底价为每月租金3504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3504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12、**市**区井岸镇井湾路737号内西楼首层4号仓库,面积约68平方米,拟定竞租底价为每月租金10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10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出租用途:

1、上述标的按现状出租,可用作商业、经营、办公、培训使用。不能用于有污染源的行业,****回收站;

2、水电报装、消防安全设施等费用由租户负责;

3、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未经同意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擅自将物业转租或转借。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五、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11日;

2、****公司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12月13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4年12月13日发布中标公告;

5、****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甲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乙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甲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乙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甲方,甲方除将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乙方逾期不交还,视为乙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自行清理。甲方解除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联系。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83-85号****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239

公告网址:www.****.cn

****租赁中心

2024年12月7日

承诺函.docx

竞买承诺书.doc

网竞申请书.xlsx

**市**区井岸镇井湾路733****商铺.jpg

**市**区井岸镇井湾路733****商铺.jpg

**市**区井岸镇井湾路737号内西楼首层4号仓库.png

**市**区井岸镇井湾路735号南三楼.png

**市**区井岸镇**路98、100号.jpg

**市**区井岸镇沿**路735号北五楼.jpg

**市**区井岸镇**路104、106号商铺.png

**市**区井岸镇沿**路735号南五、六楼.jpg

**市**区井岸镇井湾路735号商铺.png

**市**区井岸镇中兴中路34号办公楼一、二层.png

**市**区井岸镇中兴中路34号二楼02、03办公室.png


附件(14)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