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王母社区岭吓新村城市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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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办事处王母社区岭吓新村城市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号)、深****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公司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鹏办规〔2020〕1号) 等相关规定, 深****办事处王母社区岭吓新村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批准,经 ****、**市****公司****公司 民主决议,委托 **** (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采用 公开招标组织本次交易 ,欢迎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深****办事处王母社区岭吓新村城市更新项目

(三)集体企业: ****、**市****公司****公司

(四)招标人:****

(五)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深****办事处王母社区,****管理所,南近锣鼓岭路,西临锣鼓岭路,北临公园路。

2.项目背景

2016年3月,更新单元列入《2016年**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更新方式确定为“拆除重建”,申报主体为****。

2017年9月,更新单元完成了拆除范围内土地、建筑物信息核查,并获大鹏新区城市更**土地整备局复函。

2018年8月,****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办事处王母社区岭吓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工作。

2019年7月,更新单元完成了拆除范围外、更新单元范围内的土地信息核查,并获大鹏新区城市更**土地整备局复函。

2020年7月,更新单元规划(初步方案)报送大鹏新区城市更**土地整备局审查,并征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科室意见。

2020年9月,更新单元规划(****社区工作站、****公司、****公司及居民代表作汇报并征求相关意见。

2021年9月17日,更新单元规划(送审稿)通过大鹏新区城市更**土地整备局局业务会审查。

2021年10月18日,更新单元规划(送审稿)通过大鹏新区城市更**土地整备局局长办公会审查。

2022年10月,更新单元规划(送审稿)通过大鹏新区城市更****领导小组会议审查。

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2月2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2023年6月21日,更新单元规划(送审稿)通****委员会****委员会2023年第44次会议审查。并于2023年12月29日取得专项规划批复(详见:“大鹏新区城市更**土地整备局关于《****办事处王母社区岭吓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复函”(深鹏更新函〔2023〕58号))。

3.项目土地权属状况(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更新单元用地范围面积为14,498.70㎡,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11,553.00㎡,其中旧屋村用地9,147.94㎡,已按历史遗留用地和建筑有关政策处理的用地957.74㎡(位于旧屋村范围内,不再另行计入合法用地指标),国有未出让用地1,969.8㎡,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3,380.96㎡。

本项目更新范围内涉及用地权属性质为:国有未出让用地、旧屋村用地、已按历史遗留用地和建筑有关政策处理的用地、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等类型。项目土地权属状况具体如下:

土地权属一览情况表

序号

范围

权利人类别

用地类型

土地面积(㎡)

重叠部分

1

拆除范围内

非集体

国有未出让用地

1.9

2

集体

旧屋村用地

9,147.94

3

已按历史遗留用地和建筑有关政策处理的用地

957.74

位于旧屋村范围内,不再另行计入合法用地指标

4

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

2,403.16

5

拆除范围外更新范围内

非集体

国有未出让用地

1,967.90

6

集体

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

977.8

合计

14,498.70

4.现状物业情况

本项目集体土地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现状用途主要为住宅及商业类物业,其中:招商方拥有的永久性建筑物面积合计1,730.01㎡,临时性建筑物水平投影面积为3.75㎡,构筑(附属)物28项;**市****公司****公司无物业;其他权利人拥有的永久性建筑物面积合计8,358.66㎡,临时性建筑物水平投影面积合计为553.51㎡。

现状物业汇总表

序号

权利人

房屋用途

测绘编号

建筑面积(㎡)

水平投影面积(㎡)

1

****

住宅

10、59、60、77、78

199.63

-

2

宾馆

40

1,354.10

3

商业

42

176.28

4

临时性建筑物

-

-

3.75

小计

1,730.01

3.75

5

其他权利人

住宅

-

6,908.68

-

6

****幼儿园)

-

1,449.98

7

临时性建筑物

-

-

553.51

小计

8,358.66

553.51

合计

10,088.67

557.26

5.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指标情况

根据“****管理委员会关于《****办事处王母社区岭吓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深鹏管函〔2023〕235号)”,本项目拆除后拟打造以居住为主,整合休闲商业、公共配套、生****社区。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4,498.70平方米,项目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11,553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9,513.7平方米[其中1,154.4平方米国有未出让(包括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的零星用地按照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一并出让给项目实施主体],规划容积34,011平方米,其中住宅23,618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3,545平方米),商业3,303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7,090平方米(含6班幼儿园2,200平方米,占地1,800平方米,****中心1,500平方米,社****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500平方米,汇聚机房39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承诺后续开发阶段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项目开发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证明材料:出具承诺书,承诺后续开发阶段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承诺在商事登记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房地产经营类项目或后续含有房地产经营类项目(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信用资质,即未被列为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材料: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情况,****集团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6.投标人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即投标人负债率不超过100%(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时间节点在2024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7.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即投标人需承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其他关联投标人未参与本项目投标。”(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备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人附属机构;

2.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申请;

3.招标人董事会、监事会、****委员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标人的土地开发项目;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9.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10.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11.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2.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告期限

15 个 工作日(2024年12月08日 00时00分 --- 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 2024年12月08日 00时00分 --- 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2.地点: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均以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3.投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5.评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0时00分

5.开标地点: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七、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步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

1.网站: **公共**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2.重要提示:

投标人有义务在资格预审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资格预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交易平台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八、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处置方式及违约情形

(一)保证金收取: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

(三)保证金交纳方式: 1.银行转账:其付款账户为投标人自身账户,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2.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通过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我的投标情况--申请电子保函”模块直接发起电子保函申请。

(四)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且与招商方签订《**开发协议》后,中标人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商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的部分,中标人须自《**开发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补齐差额。

2、未中标投标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集团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五)违约情形:

投标人或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集体企业指定账户: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3.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集团损失的,****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投标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九、其他补充事项

(一)异议提出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二)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09时30分

关于异议的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十四点、联系方式”,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特别说明1.本次公开招标的行为是依照《关于加强**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号)、深****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公司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鹏办规〔2020〕1号)规定的程序进行。****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集体企业在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集体企业保证本次公开招标的用地是指集体企业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因本项目集体用地前期历史原因,或集体企业对该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等引起的一切法律诉讼风险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十、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前期服务单位****大鹏****公司已经就项目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包括:

1.****大鹏****公司与****于2009年10月08日签订《大鹏街道“岭吓新村”旧改项目**开发协议书》,****大鹏****公司已发生前期费用¥136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陆万元)。

2.根据《深****办事处鹏烈路工程搬**置补偿框架协议书》,****大鹏****公司已提前签约补偿及拆除本项目范围鹏烈路工程涉及的大部分房屋。

为确保本方案内容顺利落实,中标人须在与招商方签订**协议之前,就****大鹏****公司在本项目投入的所有前期费用及18%的合理利润(具体金额以****大鹏****公司提供的相关票据经第三方独立机构审计后,由招商方分别最终确认为准)协商一致并理清与招商方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中标人未能就前述事宜与****大鹏****公司达成书面协议的,招商方将不与中标人签订《**协议》。

(二)本项目可能涉及搬迁补偿等原因引起的信访、解约等风险,由**方自行承担解决。

(三)**方违反**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政策,****政府公共配套用地及设施,导致项目终止的,招商方有权单方终止**,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方赔偿招商方经济损失。

(四)**方在本**开发项目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商方可单方面无条件取消其项目**资格:

1.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2.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的;

3.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4.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5.实施商业贿赂行为的。

十二、服务费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根据《****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计算,由中标人进行支付。

十三、招标底价

集体企业参与本项目处置的集体资产具体补偿情况如下:

权属人

补偿

方式

回迁物业类型

回迁物业面积(㎡)

回迁物业单价(元/㎡)

回迁物业价值(元)

备注

****

物业置换补偿

一层商业

604.73

30000

18,141,900

1. 物业回迁位于岭吓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

2. 回迁物业价值依据《报告编号:深一统(评)字(2024)第LXXC-11005号、深一统(评)字(2024)第LXXC-11006号》》。

二层商业

1125.28

15000

16,879,200

小计1

1730.01

/

35,021,100

**市****公司****公司

物业置换补偿

一层商业

129.2

30000

3,876,000

二层商业

129.2

15000

1,938,000

小计2

258.4

/

5,814,000

合计

1988.41

/

40,835,100

上述预期**收益为本项目招标底价,若投标方的投标响应内容未能满足本条表格中列明之集体企业预期**收益的,视为投标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1.集体企业信息

名 称: ****、**市****公司****公司

联 系 人: 郭启立

联系方式: 136****0637

2.交易平台信息

名称:****

联系人:李映纯

联系方式:****9116

联系地址:**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03室

技术支持:0755-****3219

****

2024年12月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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