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拟对三亚市海棠区疾病控制中心项目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三亚-海棠区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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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拟对****控制中心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控制中心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0106

通讯地址:**市**区新风街259号2楼

邮编:5720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控制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医院东侧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控制中心位于****医院东侧,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5071.35平方米,拟建一栋地下1层、地上6层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61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98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空调、道路硬化、景观绿化、停车场、充电桩、污水处理站、实验室配置设备、检测仪器设备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及建设布局合理,只要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放射源应另作环评。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只要项目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上是合理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七卫生健康行业中第5条规定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经查询**省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发布系统,本项目位于****医院东侧,经套核**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本项目不占用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域生态保护红线。
选址合理性: ①根据《**海****园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可知,《**海****园区修建性详细规划》HT02-02-01地块东侧,项目地块编号为****,用地范****医院用地,详见附图10-1,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②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经查询**省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发布系统,本项目位于****医院东侧,经套核**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本项目不占用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域生态保护红线。③项目周边交通非常便利,办公环境安静。因此,拟建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本项目工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另外设控制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环境现状特征因子非甲烷总烃现状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出版社,1997年)中标准相应限值;四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项目南侧****医院昼夜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本项目最近的水体为藤**河,项目藤**河大桥目前水质现状为II类,水质状况良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环境风险控制: 本项目涉及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有毒,贮存系统的储存量较低,本项目具有潜在的危险性。通过环评报告分析,本项目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在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参与意见: 本项目通过网站、报纸、现场张贴公示等多种途径进行项目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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