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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内184家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校验,校验合格182家,暂缓校验2家,现将校验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校验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
联系电话:0919-****550
联系地址:****政府4楼420室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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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