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09 10:07 至 2024-12-24 10:07 | |||
| 行政区划 | **省-**市-** | 地块面积(m2) | 12637.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洺州镇北郭庄村爱国**侧和交通大街西侧 | |||
| 经度 | 115.261000 | 纬度 | 36.99927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0-08 至 2024-12-09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李海呈 | 单位联系电话 | 153****5577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碧蓝环境****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是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硫酸盐 钠 | |||
|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 否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丹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1****0777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潘召华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6****636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中华大街西侧 | |||||
| 报告主要结论 | **2024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地块位于**市**洺州镇北郭庄村爱国**侧和交通大街西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5.26100°,北纬36.99927°,占地面积为12637m2(约合18.55亩)。该地块历史为集体用地,地块内主要为民房、乔木林地、水塘和闲置地。2017年北郭庄村回填了西**约1000m2水塘****广场(占地约930m2);2017-2023年期间,地块内主要变化为民房的改扩建,其他基本无变化;直至2024年8月,**恒****公司(以下简称“恒诚地产”)在地块内进行房地产开发活动,主要包括对地块内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开挖基坑、****广场建设洗车区、回填水塘、平整地表等,目前地块内处于停工状态。 根据****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地块信息通报函》可知,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0]51号),城镇住宅用地属居住用地。 土壤:根据检测报告统计分析结果,本项目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所有检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省地方标准)(DB13/T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地下水: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钠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限值要求,其余检测因子均满足所选标准限值要求。 经查阅的《****工业区总体规划(2020- 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周边地块《** 2023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1号、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结论可知,**区域主要为咸水分布区,受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影响,浅层水的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钠等水质监测因子普遍出现超标现象,超标因子属于地带性污染物。 超标原因分析:**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第四系各种砂层中,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系统,根据沉积物质来源、成因类型及水文地质特征,属于黄河冲积沉积物,主要特点是有咸水层分布,导致该地区的区域潜水氯化物、钠、硫酸盐等出现超标现象。且调查地块内历史为水塘,积水为周边村落汇集的雨水和生活污水,对地下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综上:本调查地块未来作为居住用地的土地利用方式下,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本地块可以按照居住用地安全利用。 | |||||